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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炼“口水油”专做火锅底料

城市晚报吉林市讯 吉林市大红袍火锅店的厨师付某和张某在利益驱使下,替老板生产、销售“口水油”3500余公斤。三年内始终用“口水油”做火锅底料给客人食用,后因老板承诺涨工资没有兑现,他们将火锅店黑幕曝光给警方。据了解,这是吉林市餐饮业内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付某和张某均来自四川省某县的一个村镇。2008年7月,吉林市船营区解放中路大红袍火锅店开业。同年11月,二人来打工,分别任该饭店的厨师和厨师长。刚来不久后,身为厨师长的张某向饭店老板张某(在逃)提议用客人用剩的餐厨垃圾熬制口水油。饭店老板张某觉得不会把人吃坏,就同意了厨师长的提议。于是,每到晚上12点钟以后,张某就开始重新加工回收废油。这之后,老板将付某等人拉入加工熬制口水油的队伍当中。每一次加工熬制口水油都有老板张某安排人员。而且,每次只有1人熬制。据了解,每次每人大约能熬制50余公斤“口水油”。有客人点餐后就把这些重新加工的油料和好油掺在一起,按照1:2的比例勾兑再卖给客人。从2009年至2012年间,张某、付某二人共加工熬制口水油3500余公斤。

在火锅店工作近4年,老板张某承诺的“提成”却从未兑现。于是,付某趁着他人在熬制口水油时,偷偷溜进后厨,将整个制作加工口水油的过程录制下来,并刻制成光盘。二人决定将此事曝光,并由付某把光盘交给公安部门。

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治安大队接到举报后,立即联系并会同吉林市船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展开工作并立案侦查。经侦查,大红袍火锅店老板张某、厨师长张某,举报人厨师付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遂于2012年11月28日对此立案并对此三人网上追逃。2013年1月23日,张某在成都市被抓获,2013年1月24日,付某到成都市公安局故居派出所投案自首,老板张某至今外逃。张某、付某到案后对其参与生产销售伪劣食品一事供认不讳。目前,老板张某及老板娘武某在逃。据了解,这是吉林市餐饮业内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近日,吉林市船营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付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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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别“口水油”?

口水油是在客人用完餐以后,剩余的这些油经过过滤,漂洗以后重新使用,这种油含有大量的微生物,包括细菌和病毒,如果客人之中有人患有传染病,这些传染病就会通过这些食物进行流行和传播,“口水油”实际上是食用油经过高温后脂肪发生裂解,经过反复的高温,反复的裂解,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一些致癌物质,人吃了以后或者长期接触这些致癌物质,非常可能导致一些癌症。那么,消费者一般可通过看、闻、尝、听、问鉴别“口水油”:

一看,看透明度,纯净的植物油呈透明状,“口水油”带颜色,并有沉淀物和杂质。

二闻,在手掌上滴一两滴油,双手合拢摩擦,发热时闻其气味,有异味和臭味的很可能是“口水油”。

三尝,用筷子取一滴油,口感带酸味或有焦苦味的油,说明已发酸腐败,可能是“口水油”。

四听,取油层底部的油一两滴,涂在易燃的纸片上,燃烧不正常且发出“噼啪”爆炸声,表明油的含水量严重超标且质量有问题。(孙珂 记者 苏佳/报道)